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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有關辦理中華民國113年三項登記一案,請轉知所屬童軍團依限完成,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童軍會112年10月25日112桃童理字第112072號函辦理。
二、 本案113年三項登記工作自即日起至113年3月底止。
三、 本案有關團及各類童軍、服務員登記費收取規定如下:
(一) 團登記費新臺幣(以下同)500元整。
(二) 各類童軍登記費60元整。
(三) 服務員登記費160元整。
(四) 常年會費及新團入會費(桃園市)1,000元整。
四、 中華民國三項登記電腦化作業程序說明、中華民國電腦三項登記流程圖、中華民國三項登記作業程序表各1份, 逕至本局最新消息(https://www.tyc.edu.tw/News.aspx?n=5143&sms=10535)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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