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鑑於新北市八仙樂園發生嚴重公安事件,有關加強青春專案期間聯合稽查及宣導工作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04年7月13日府警少字第1040006196號函辦理。
二、相關文件:內政部104年5月22日台內警字第1040890246號函頒104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執行成效評鑑計畫。
三、旨揭重點擇摘如下:
(一)重申本專案工作項目「一、淨化妨害青少年成長環境」,要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加強暑期青少年常出入場所之消防及公共安全檢查,如有不合格者應依建築、消防法規定處理,要求立即改善後予以複查,並請內政部消防署、營建署將公共活動及場所安全列為重點工作項目,修正細部評鑑指標。
(二)本專案工作項目「三、擴大預防犯罪宣導」,增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轄內舉辦各項與青少年有關公共活動,應特別要求注意場所設備安全,實地勘察會場地點,研擬緊急應變機制,備妥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活動安全」項目,請各部會依權責將本項要求列為評鑑細部指標,要求所屬落實辦理。
(三)內政部警政署業於104年6月28日通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於轄內各項公共活動,主動派員查察發現有使用是類有顏色或白色可燃性微細粉末,立即告知主辦單位停止使用,並通報當地消防主管機關到場處理,另加強宣導民眾辦理公共活動,禁止使用是類有顏色或白色可燃性微細粉末,並籲請民眾發現有此類情事,立即通報轄區消防機關或撥打「119」處理,本項將列入消防署104年「暑期保護青少年-青春專案」-「擴大預防犯罪宣導」細部評鑑工作重點。
四、為維護本市學子暑期校外生活安全請各校積極配合淨化妨害青少年成長環境聯巡工作,擴大預防犯罪宣導及加強宣導民眾辦理公共活動,禁止使用有顏色或白色可燃性微細粉末,並籲請民眾發現有此類情事,立即通報轄區消防機關或撥打「119」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