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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日正企管顧問股份有限公司104年8月4日(104)日正企訓字第0804299號函辦理。
二、如欲參訓者,請以公假出席,研習費由參訓人員之現職機關自行負擔,有興趣同仁逕洽總務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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