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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教育局104年6月25日桃教體字第1040046269號函辦理。

二、各班級請依據桃園市政府暨所屬各機關學校省電、省水及省油作法」(如夾檔)檢視相關設備是否符合節約能源之作法,若否,請逐步檢視一一改進,以達到符合節約能源之要求,並減少經費之支出,學校近年來因水電費支出龐大,且教育局逐年縮減用電補助經費,為使學校每年不因財源問題而捉襟見拙,懇請各班務必協助檢視辦理,共創美好校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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