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關本校104年度下半年文康活動,由文康活動費剩餘經費辦理,以5人以上一組為單位提出計畫,每人核銷額度為449元,依規定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不得於辦公時間內辦理,本校以利用公餘、例假日或非辦公時間辦理,為配合會計年度關帳時程及行政作業所需時間,最遲於104年12月10日前提出核銷申請,逾期因為無法核銷無法受理。
- 相關表件請參閱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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