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語文領域-新住民語文課程綱要(草案)」北區公聽會及網路論壇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社會局104年9月24日桃社婦字第1040052959號函辦理。
二、依國家教育研究院領綱研修流程,經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決議確認之領綱草案始進行審查、公聽會及網路論壇,以進一步蒐集相關修訂意見。其中「新住民語文領綱草案」北區公聽會訂於104年10月3日(星期六)上午9時30分至12時假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11樓大禮堂辦理,有意參與人員可現場報名參加。
三、新住民語文領綱草案及公聽會相關資料,已公布於國家教育研究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網路論壇」網頁,與會人員可先行下載閱讀。
四、檢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領域/科目/群科課程綱要草案分區公聽會實施計畫」1份,請踴躍報名參與,出席人員請貴校惠予公(差)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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