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政府 函 |
機關地址:33001桃園縣桃園市縣府路1號 承辦人:邱文欽 電話:03-3322101#7336 電子信箱:127073@mail.tycg.gov.tw |
受文者:桃園縣大溪鎮仁和國民小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03年9月25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030234453號 |
速別: | 速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 |
主旨: | 函轉「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第3條、第11條修正條文,業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03年9月23日修正發布,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3年9月23日總處培字第10300469383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含附件)影本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桃園縣立楊梅國民中學秀才分校除外)、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
副本: | 縣長室、副縣長室、秘書長室、副秘書長室、參事辦公室、顧問辦公室、技監辦公室、參議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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