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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03年度「國民中小學補救教學師資培育」第9梯次種子講師培訓計畫(如附件)一案,請依說明薦派人員,請查照。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9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097194號函辦理。 |
二、 |
為提升補救教學人員之專業知能,該署特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規劃辦理旨揭研習,培育補救教學種子講師暨教學輔導人才,以協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補救教學師資研習,進而提升補救教學實施方案之執行成效。 |
三、 |
旨揭培訓訂於103年10月13日至15日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請推薦符合下列資格者參與: |
(一) |
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團員,教學年資滿5年以上並已取得「輔導員初階培育證書」者。 |
(二) |
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10年以上教學經驗)或退休教師,以有熱忱及意願接受補救教學輔導人員培訓、實習與認證者優先薦派。 |
(三) |
已取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救教學種子講師」認證者亦可參與。 |
四、 |
本縣獲分配推薦教師名額為6位,請貴校(單位)於103年10月3日(星期五)中午前將推薦人員報名資料(附件一、附件二)核章後,先行傳真或E-mail本局承辦人(傳真電話:3358254;E-mail:lulumei@ms.tyc.edu.tw),另正本逕送(寄)本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呂瑞美彙辦。 |
五、 |
錄取名單本局將另案通知,併請留意主辦單位不受理現場報名及臨時替換人員。 |
六、 |
本案全程參與培訓課程之教師,且教學年資符合計畫要求者,於通過研習評量後,授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救教學種子講師」證書,並將納入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資源平臺之人才資料庫,得擔任縣市政府辦理補救教學師資培訓及研習課程之授課教師。且其後續得由所屬縣市優先薦派參與「補救教學輔導人員」培訓。 |
七、 |
為減輕現場教師於課餘或課中擔任補救教學之負擔,建請優先遴派優秀退休教師參加。 |
八、 |
另請轉知經錄取參與研習教師,請攜帶補救教學補充教材或自行研發之教學模組、教學資源,並收集學生學習困難與特殊案例等資料至研習課堂分享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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