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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級學校春節期間學生使用爆竹煙火安全注意事項」,請宣導所屬家長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12月28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40154581號函辦理。
二、鑑於往年春節期間均發生多起因爆竹煙火使用不當致傷亡事件,為提升家長對於爆竹煙火使用安全觀念,以維護家長及其幼兒活動安全,請各園運用各項教育時機、幼兒園網頁加強公告宣導,相關資訊請逕至「內政部消防署全球資訊網─防災知識─防災宣導─爆竹煙火篇」(http://www.nfa.gov.tw/main/Unit.aspx?ID=&MenuID=379&ListID=133)下載運用,共同維護春節期間活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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