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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105學年度國民小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招生簡章1份,請貴校宣導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 本案鑑定重要時程如下:
(一) 申請報名日期:105年4月25日起至105年4月29日止。
(二) 書面審查結果公告:105年5月6日。
(三) 術科測驗時間:105年5月21日。
三、 本案簡章請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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