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05年度表揚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實施計畫1份,請轉知所屬並踴躍推薦人員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桃園市105年度表揚推展社會教育有功團體及個人」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為推展社會教育,表揚對社會教育貢獻之團體及個人,以激勵社會大眾志願服務之精神,本局辦理旨揭表揚活動,請各單位踴躍推薦人員參加。 |
三、 | 活動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收件日期:105年4月1日至5月31日止。 |
(二) | 收件地點:請各單位將相關表件寄(送)至承辦學校瑞豐國小學務處(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二段933巷40號)。 |
(三) | 如有未盡事宜,請洽瑞豐國小承辦人王正順主任,聯絡電話:3682787分機310。 |
四、 | 本局於彙整各單位推薦資料後召開審議會議,以決定表揚團體及個人名單,獲選為優異之團體及個人,擇期公開表揚。 |
五、 | 旨揭實施計畫請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檔案下載區(http://163.30.76.50/web_05.php)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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