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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11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105002568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為各校所屬教師倘有意申請於105學年度轉任校內其他教
         育階段或任教類科者,請於105年5月6日前專案報局,請查照。
說明:
一、貴校教師倘於105學年度擬轉任校內其他教育階段或任教
      類科(如普通班教師轉任特教班教師或特教班教師轉任普
      通班教師)者,請於105年5月6日前專案報局並備妥教師評
      審委員會會議紀錄(請敘明104及105學年度之普通班或特
      教班班級數、教師員額編制數、正式教師數及實缺數等)、
      教師欲轉任教育階段或任教類科之合格教師證等相關資料
      ,逾期概不受理。
二、另本案申請教師如係甄選簡章規範轉任各類教師前應有服
      務年限或公費合格教師者,各校應先行確認已無服務義務
      限制後再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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