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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以下簡稱公視基金會)製播之節目─「2016台灣囝仔、讚!」相關報名事宜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4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50041752號函辦理。
二、旨揭活動報名事宜說明如下:
(一)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本(105)年4月22日(星期五)前。
(二)報名方式:有意報名學校請於期限前將報名表(如附件)及相關資料寄至至062138@ms.tyc.edu.tw,由本局彙整後統一向主辦單位報名。
(三)演出學校經費補助說明(由公視基金會補助辦理):
1、演出費:演出學校,每校新臺幣1萬元整。
2、交通費:遊覽車補助。
(1)以「每校1部車,當日往返」為原則。
(2)車齡需為5年內新車,駕駛必備合格駕駛。
(3)需具投保證明。
(四)進棚錄影之師長及表演學生棚內餐飲由公視基金會提供。
(五)本案相關問題,請逕洽公視基金會陳雅萍小姐(02)2630-1889或廖育慶先生(02)2630-1828。

三、檢附「2016台灣囝仔、讚!」學校報名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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