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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桃園市市民卡之學生卡換補發流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桃園市政府104年10月23日府教資字第1040278421號函諒達。
二、旨揭學生卡具本市學生證之功能,倘學生有遺失、毀損需補發之情事,請學校協助辦理換補發作業。
三、檢附「桃園市市民卡之學生卡申請換、補發流程圖」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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