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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有意介聘至彰化縣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05年4月18日府教特字第1050127883號函辦理。
二、倘經介聘成功調入彰化縣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屆時
      將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請欲參加介聘之國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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