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105002939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轉知澎湖縣105學年度葉國小、港子國小、赤馬國小等3
校計畫辦理裁併,請轉知所屬教師,如欲申請105學年度
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前揭學校服
務者,應審慎考慮,請查照。
說明:依據澎湖縣政府105年4月14日府教學字第1050903594號函
辦理。
正本:本市各市立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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