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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05年度上半年暨105學年度補救教學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補教師學師資培訓,請所屬教師踴躍參加。 |
一、 |
依據本市105年度國民中小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係為透過補救教學教材運用研習,提升教師應用教學資源知能,培育各校補救教學種子教師,結合民間資源平臺與教材,增進運用補救教學民間資源能力。 |
1、 |
研習時間:105年5月4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30分。 |
3、 |
實施對象:每校至少薦派1名補救教學教師或業務承辦人參加。 |
4、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至桃園市教師研習系統(福安國小)報名;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未全程參與者,依實際出席情形核給研習時數。 |
1、 |
申請期限:每年5月底至12月底前申請下一學期教材。 |
2、 |
請確實依據學生能力提出申請,申請時請填寫教材申請表(如附件)核章後,於期限內郵寄至福安國小,(地址:桃園市大溪區復興路一段775號),並於信封註明「申請補救教學民間教材」。 |
3、 |
本局於每年6月中及1月中前核定各校申請教材數量後,轉知各基金會配送至各校。 |
1、 |
研習日期:105年7月18日(星期一)至7月21日(星期四)。 |
3、 |
實施對象:對小學國語文、數學補救教學有興趣或需求之國民小學、中等教育及補教教學教師,報名人數以80人為限。 |
4、 |
課程內容:專業科目(國語、數學)可擇一參加或皆參加。 |
5、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105年7月15日下午4時前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福安國小)報名,俾利後續認證作業。 |
6、 |
全程參與研習課程,並經評量測驗合格者,核發研習時數28小時暨「永齡課輔教師」結業證書;另本研習時數經教育部同意,得採計國民小學補救教學授課人員現職8小時或非現職18小時研習時數。 |
1、 |
研習日期:105年7月25日(星期一)至7月26日(星期二)。 |
3、 |
實施對象:對英語、數學補救教學有興趣或需求之國民小學、中等教育及補救教學教師,報名人數以80人為限。 |
4、 |
課程內容:專業科目(英語、數學)請擇一參加。 |
5、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105年7月22日下午4時前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福安國小)報名;全程參與研習課程者,核發研習時數13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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