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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5月6日
發文字號:桃教人字第105003528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五(0035280A00_ATTCH1.pdf)
主旨: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教育人員因配偶經科技部「補助博
         士生赴國外研究遴選案」核定公費前往國外研究,得否比
        照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2項第7款規定申請留職
         停薪一案,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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