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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05年度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學生課後照顧服務暑期專班報名表1份,請所屬學生及家長參閱,並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
一、 |
依據桃園市105年度國民小學身心障礙學生課後照顧暑期專班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服務對象:設籍並就讀本市國民小學一年級至六年級(不含學前升小一)之具生活自理能力及家長能自行接送之身心障礙學生(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並有限期限內)具備下列資格之一,依下列順位優先錄取(每班15人為上限): |
(一) |
低收入戶之身心障礙生(領有本市區公所核定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
(二) |
中低收入戶之身心障礙生(領有本市區公所核定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
(三) |
具原住民身分之身心障礙生(戶口名簿登載具原住民身分)。 |
(五) |
其他(父母或監護人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特殊境遇、單親家庭、父母皆歿、家境清寒)。 |
三、 |
服務期程:105年7月4日至7月29日止(星期一至星期五),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00至下午4:00,如遇颱風等天然災害,經本府宣布停止上課時,則不另補課。 |
四、 |
活動地點:北區-桃園區中山國小;南區-中壢區中壢國小。 |
五、 |
費用:每人收費2500元,學生於開課3日內因故無法參加本專班,退還1250元,但於開課第4日起無法繼續參加者,不予退費。 |
六、 |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05年6月3日(五)止,請各校彙整學生報名表件後,併同相關證明文件、家長切結書及生活自理表等資料,掃描成PDF檔(檔名:○○國小暑期身障課後班報名資料)後e-mail至10019125@ms.tyc.edu.tw特教科林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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