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桃園市10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10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
(一) | 活動分南北兩區評選,承辦單位如下: |
1、 | 北區:桃園國民小學 |
2、 | 南區:中壢國民小學 |
(二)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105年9月27日(星期二)至105年10月03日(星期一)至桃園市105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網站(網址:http://art105.tyc.edu.tw)註冊報名,由學校為單位統一為學生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收件。 |
(三) | 收件日期: |
1、 | 國小組:105年10月6日(星期四)。 |
2、 | 國中、高中職組:105年10月7日(星期五)。 |
(四) | 評選日期:105年10月15日(星期六)。 |
三、 | 務請各校詳閱本案實施要點並周知所屬,承辦人員如有變更,請確實轉知並列入業務移交事項;承辦人員務必於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 |
四、 | 檢附本案實施要點1份,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
五、 | 本案連絡人: |
(一) | 北區:桃園國小輔導主任(電話:332-2668分機610)。 |
(二) | 南區:中壢國小輔導主任(電話:425-5216分機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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