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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桃園市政府工務局105年7月1日桃工採字第1050020192號函辦理。
二、旨揭課程暫訂於105年8月2日起,假桃園勞工育樂中心或其他經機關核定之場所舉辦,每班上限80人,上課時間以非上班時間為原則,課程總時數總計70小時。
三、檢送前函及其附件,如需報名旨揭課程者請逕洽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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