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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市「105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子計畫五-2:國中教師補救教學增能研習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05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 旨揭計畫係為培養現職教師參與補救教學課程規劃、轉化、設計及執行之能力,以提升低成就學生之學習成效。
三、 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 研習對象:本市國民中學新進教師或現職教師以及三個月以上長期代理代課教師(含儲備教師)尚未完成補救教學8小時研習者。
(二) 研習日期:105年10月22日(星期六)上午8時至下午5時10分。
(三) 研習地點:本市同德國中(地址:桃園市南平路487號)。
(四) 報名方式:請逕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報名(同德國中)。
四、 本案全程參與者,覈實核發研習時數8小時;參與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
五、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定,全國各國民中小學教師皆須完成補救教學8小時增能研習,請各校協助列冊管理,並請務必轉知符合前開資格之教師參與研習。
六、 檢附「105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國中教師補救教學增能研習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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