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市106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簡章1份,請貴校務必宣導周知,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市106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招生小組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
二、 | 本案簡章亦可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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