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主選單
主旨: 有關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辦理105年度性侵害防治社工人員訓練計畫「性侵害案件之兒少證人司法訪談專業訓練」課程變更時間地點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05年11月15日桃家防字第1050016037號函辦理。
二、 原訂於105年11月17日(星期四)下午2時至5時由盧美凡老師講授之課程延後至105年11月18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5時。
三、 另原訂於105年12月7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由沈瓊桃老師講授之課程改期至105年12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到12時。
四、 課程地點皆為桃園市警政大樓8樓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1號8樓會議室)。
五、 檢附課程簡章1份(如附件)。  
人氣578

Powered by XOOPS 2.2.4 © 2001-2008 The XOOPS Proj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