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主選單

  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轉知臺中市106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部分學校身心障礙類特殊教育班級有減班疑慮,可能衍生教師超額情形,爰請轉知有意申請介聘他縣市之特教教師審慎選填志願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6年4月18日中市教特字第1060032297號函辦理。  
二、  旨述有特教班減班疑慮之學校如下:  
(一)  國小教育階段:和平區梨山國中小、東區樂業國小、梧棲區永寧國小、潭子區潭陽國小、龍井區龍峰國小。  
(二)  國中教育階段:南區四育國中、南屯區黎明國中、后里區后綜高中、神岡區神圳國中。  
三、  檢附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原函影本1份供參。 

 

人氣472

Powered by XOOPS 2.2.4 © 2001-2008 The XOOPS Proj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