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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106學年度國民中學創造能力資優學生鑑定報名日期(106年4月30日至5月2日)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106年2月7日府教特字第1060023447號函辦理。
二、    旨揭鑑定報名地點及日期:
(一)    報名地點:桃園市立經國國中輔導室。
(二)    報名日期:106年4月30日(日)至5月2日(二),每日9時至16時。
(三)    初選評量日期:106年5月20日。
三、    旨揭鑑定工作由本校承辦,惟依桃園市政府教育局之函示(105年5月3日桃教特字第1050034171號),自本學年度起,創造能力資優鑑定之鑑定對象僅對國小六年級學生。爰此,本屆國小應屆畢業生僅有本次之鑑定機會,惠請各校協助加強宣導,以免錯過報名時間。
四、    隨文檢附鑑定簡章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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