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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轉桃園市政府「桃園市政府106年性別平等藝文競賽實施計畫」,詳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6年6月7日府社婦字第10601200961號辦理。
二、檢送原函與106年「性別平等藝文競賽」實施計畫一份,請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貴校學生踴躍報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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