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主選單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張晴雯
電話:03-3322101#7525
傳真:03-3367101
電子信箱:orangemiin@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16日
發文字號:桃教中字第106004457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函轉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有關飛擎國際視聽有限公司與中華電信共同推出《教室電影院公播大平台》,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6月8日臺教師(一)字第1060080430號函辦理。
二、該案提供全國各國中、小學教室免費使用、觀看。
三、相關操作請參閱旨網站,網址:https://domsattach.tipo.gov.tw:8080/TIPODoms/index.jsp 驗證碼:00074Y150326Yw35。
正本:本市各市立國中小

人氣500

Powered by XOOPS 2.2.4 © 2001-2008 The XOOPS Proj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