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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 書函
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萬壽路3段136之1號
傳 真:(03)3346664
聯 絡 人:宋慶禾
聯絡電話:(03)3379530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21日
發文字號:桃校外字第106000018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來函影本、令 制定 桃園市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影本(380081100Y0000000_106a1_0000188A00_ATTCH1.pdf)
主旨:函轉桃園市政府制定「桃園市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已於106年5月19日公布施行,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6年6月6日府經商字第1060131558號函辦理。
二、請學校運用重要集會或親職教育日等時機,落實宣導「桃園市資訊休閒業(俗稱網咖)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如校方發現業者或學生違反法令條例之具體事證,請密件函送明確資訊或影像(如時間及地點),逕向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檢舉及後續查察,共同保護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維護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全。
三、本會賡續配合校外聯合巡查勤務,加強勸導違反容留時間進入之學生,落實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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