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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縣大溪鎮仁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11月27日
發文字號:桃教終字第103008695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主旨:轉知教育部修正「機關或雇主推動員工帶薪學習制度獎勵
辦法」,名稱並修正為「中央政府推動建立員工學習制度
獎勵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3年11月27日以臺
教社(一)字第1030164761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11月27日臺教社(一)字第1030164761E號
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
w.moe.gov.tw)下載。
三、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終身教育司蔡忠
武專員(電話:02-7736-5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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