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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檢送「桃園市106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06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分南北兩區評選,承辦單位如下:
1、北區:桃園國民中學。
2、南區:中壢國民小學。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106年9月25日(星期一)至106年10月1日(星期日)23時59分前至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網站(網址:http://art105.tyc.edu.tw)報名,由學校為單位統一為學生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收件。
(三)收件日期:
1、國小組:106年10月5日(星期四)。
2、國中、高中職組:106年10月6日(星期五)。
(四)評選日期:105年10月14日(星期六)。
三、務請各校詳閱本案實施要點並周知所屬,承辦人員如有變更,請確實轉知並列入業務移交事項;承辦人員務必於規定時間內上網報名,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
四、自本(106)學年度開始書法類改由取得決賽代表權同學,依市賽主辦單位通知參加現場書寫(現場書寫簡章另行發送),將現場書寫作品送達全國賽主辦單位進行決賽。
五、比賽相關表件(作品清冊、保證書、學生報名表等)限以列印輸出,手寫表件(除書法類「複選現場書寫參賽通知寄送地址」欄位外)恕不受理。送件當日經清點倘資料有誤請於送件現場登入報名系統修改(不接受手寫修正),故請參賽各校指派相關承辦人員親送,送件人員一律核予公假登記(教師課務自理)。
六、檢附本案實施要點1份,或逕至本局終身學習科網站最新消息(http://163.30.76.50/web_01.php)下載。
七、本案連絡人:
(一)北區:桃園國中輔導室(電話:335-8282分機630)。
(二)南區:中壢國小輔導室(電話:425-5216分機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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