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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選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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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
桃園縣103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報名時間自103年9月1日(一)起至103年9月12日(五)止,請 貴校務必確實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請 查照。 |
一、 |
依據桃園縣103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
二、 |
為提供本縣學生音樂才藝展能舞臺,促進音樂教育發展,旨揭比賽增列本(103)學年度「非全國賽項目」─鋼琴(Piano)獨奏等共13類,計104個類組(詳細規定請見實施要點),增列非全國賽項目與本縣選拔參加本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代表權無涉。 |
(一) |
報名日期:103年9月1日(一)起至103年9月12日(五)止(紙本寄達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
1、 |
網路報名(http://163.30.153.4/music/main/index.asp):請先註冊->完成註冊後->登入系統->依流程報名。列印送審報表(報名表),經學校核章後掛號郵寄至桃園縣平鎮市新勢國民小學音樂班(地址:324 桃園縣平鎮市延平路一段181號,信封上請註明音樂比賽報名字樣)。賽程公布後,相關之參賽通知、參賽證明請自行上網下載列印。網路報名請輸入資料並檢查無誤後,務必按「確定檢核完成」鍵,再「印製送審報表」,始完成報名程序。 |
2、 |
團體項目報名時僅需填報預訂參賽學生人數(若無法確定人數得以各類別規定之參賽人數最上限為數),但應於比賽當日報到時依規定之格式提交參賽者名冊1份。未提交者,應至遲於演出前補交,否則視為未完成報到手續。參賽者名冊內容需補正者,應於比賽當天成績公布前完成補正(為顧及時效,可以傳真代替原件),未能補正者,一律不予計分。提送參賽者名冊時得同時增減人數,提送後不得再增加人數。 |
3、 |
填寫報名表時,除大專組外,其他各組均須有家長或監護人之簽章。凡資格填寫不全者或未經學校核章,一律退件,不受理報名。審核狀況請查閱本縣學生音樂比賽資訊網(http://163.30.153.4/Index/index.asp)。 |
四、 |
其他相關事宜請詳閱實施要點,或電詢本案承辦聯絡人(新勢國小吳佳穎教師,電話:03-4937563轉613、618;教育局終身學習科張小姐,電話:03-3322101轉7472)。 |
五、 |
本案事涉學生權益,請學校承辦人員及各班班導師務必確實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並請學生將報名資訊抄寫於聯絡本,另請公告於學校網站之最新消息及電視牆或字幕機(跑馬燈)宣導,建議字幕宣導文稿為:「桃園縣103學年度學生音樂比賽報名自103年9月1日起至103年9月12日止,本年度另增鋼琴及小提琴等項目13類,歡迎踴躍報名,詳情請上桃園縣學生音樂比賽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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