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市「106學年度補救教學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國小教師補救教學增能研習實施計畫(子計畫六-1)」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06學年度補救教學實施方案整體行政推動計畫 辦理。
二、 本案目的係透過專業對話與教學策略研習,讓授課教師瞭解補救教學計畫緣由、授課性質與執行成效擬定與實施歷程之注意事項,精進補救教學任課教師教學能力,縮短學習低成就學生之落差。
三、 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 參加對象:本市國小106學年度新進普通班教師(不含特教教師、學前特幼教師、幼兒園普通班教師、專任輔導教師),預計150名。
(二) 研習時間:106年8月15日(星期二)8時至17時。
(三) 研習地點:本市龍安國小。
(四) 報名方式:請逕至桃園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http://passport.tyc.edu.tw/index.php)報名(龍安國小)。
(五) 參與旨揭計畫人員同意核予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覈實核發研習時數8小時。
四、 檢附旨揭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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