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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函轉行政院秘書長為持續廣宣洗錢防制法新制相關措施。  

說明:    

一、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6年10月30日院臺洗防字第1060193638號函辦理、1061106桃新行字第1060005973號函辦理。  

二、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為賡續落實洗錢防制工作,錄製「代言人-支持洗錢防制措施篇」、「新南向境外公司篇」及「台灣買房購金置產篇」等3則語音廣播。  

三、  檢附3則語音廣播檔,請自行下載運用。廣播檔同步置於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官網(網址:http://www.amlo.moj.gov.tw)。  

桃新行字第106000597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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