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
承辦人:陳藜榕
電話:(03)3322101#7593
電子信箱:10036489@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大溪區仁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1月17日
發文字號:桃教高字第106009068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四(380081100Y0000000_1060090683_Attach01.doc)
主旨:轉知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辦理「2018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徵件競賽一案,請貴校鼓勵學生踴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文化局106年11月19日新北文藝字第10621801151號函辦理。
二、新北市政府持續深耕電影藝術,明(107)年辦理「2018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以鼓勵青年學生從事影像創作,培育未來影像創作人才。
三、近年新興拍攝方式興起,本競賽特別設立「空拍片」類別,以鼓勵參加者發揮不同拍攝器材之特性,激發更多視角與觀點的想像。
四、本競賽主要規則為:
(一)報名資格:國內經政府立案設立許可之大專院校、高中職及國中、國小在學生,或影像創作作品完成時尚在校之學生。組隊報名者,其主創人員應有二分之一以上為我國在校學生,主創人員包括製片、導演、編劇、主要演員(主、配角)。
(二)影片主題:不限。
(三)影片規範:類型不限,分「劇情片」、「紀錄片」、「動畫片」、「實驗片」及「空拍片」5類收件評審,影片並應為106年9月1日以後完成,空拍片長度5分鐘以內,其他類型影片長度60分鐘以內。
(四)徵件期程:自即日起至107年5月15日(星期二)止。
(五)總獎金新臺幣145萬元整,不分類首獎獨得40萬元。
五、檢送「2018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徵件辦法1份。
六、歡迎參閱本競賽官方臉書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NewTaipeiCityStudentFilmAwards/,或臉書搜尋「新北市學生影像新星獎」。
正本:本市各市立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