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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辦理107年度「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07年2月21日桃原教字第1070001994號函辦理。
二、旨揭音樂大獎係原住民族委員會與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及客家委員會共同舉辦,鼓勵以河洛語、客語及原住民族語歌曲創作,受理報名時間自107年2月1日起至107年3月31日止,本案聯絡人: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流行音樂產業組綜合業務科邱小姐,電話:(02)23758368分機1617、電子信箱:hsia@bamid.gov.tw。
三、詳情請至該局網站(www.bamid.gov.t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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