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03年度「教育學堂講座」各校學生家長參加獎勵申請一案請符合家長向輔導室提出辦理,。
說明: |
一、 | 依據本局103年度推動家庭教育設置教育學堂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本案獎勵方式如下: |
(一) | 學生家長獎勵部分: |
1、 | 各校家長參與教育學堂講座,於學習護照蓋章,103年度參與4場次以上者,由本局核發「學習楷模」獎狀;102及103年度皆參與4場次(合計8場次)以上者,由本局核發「學習典範」獎狀。 |
2、 | 請於104年1月8日前攜帶學習護照向本校輔導室提出申請,輔導室分機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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