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入
主選單

本市103年度「教育學堂講座」各校學生家長參加獎勵申請一案請符合家長向輔導室提出辦理,。

說明:  
一、 依據本局103年度推動家庭教育設置教育學堂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案獎勵方式如下:
(一) 學生家長獎勵部分:
1、 各校家長參與教育學堂講座,於學習護照蓋章,103年度參與4場次以上者,由本局核發「學習楷模」獎狀;102及103年度皆參與4場次(合計8場次)以上者,由本局核發「學習典範」獎狀。
2、 請於104年1月8日前攜帶學習護照向本校輔導室提出申請,輔導室分機611。
人氣576

Powered by XOOPS 2.2.4 © 2001-2008 The XOOPS Proj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