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本府社會局委託桃園市志願服務協會辦理「桃園市107年志工嘉年華活動」一案,請鼓勵所屬志工踴躍組隊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107年5月31日府社團字第1070131376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促進本市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與志工間之交流,並展現志工無窮活力,本府社會局委託桃園市志願服務協會辦理旨揭活動。
三、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活動內容:志工大會師暨授旗儀式、啦啦隊節目表演、分站闖關活動、趣味競賽、閃亮志工徵選、成果展示等。
(二)參與對象:本市志工及志願服務運用單位。
(三)時間:107年7月1日(星期日)上午7時至14時。
(四)地點:桃園市藝文特區廣場(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
(五)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7年6月10日(星期日)16時止。
(六)本案請逕向桃園市志願服務協會辦理報名事宜,聯絡電話:03-335-0528。
四、有關參與旨揭活動之志工核與時數一節,依據「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第9條略以,服務時數係指「實際提供服務」之時數,記載服務項目應依實際狀況填寫,服務內容應詳予填列,故服務時數應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按上開規定依個案事實予以認定。
五、檢附活動報名簡章1份;活動詳細內容及報名表件請至志工桃園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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