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桃園市童軍會辦理本市107年度兒童親子營活動日期誤植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童軍會107年6月12日107桃童理字第107060號函辦理。
二、旨案活動日期誤植為107年12月18日(星期二)至12月19日(星期三),特此更正為7月28日(星期六)至7月29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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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桃園市童軍會辦理本市107年度兒童親子營活動日期誤植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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