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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轉知教育部辦理「一般種子師資培訓課程」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6月19日臺教資(六)字第1070087959A號書函辦理。
二、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規定,學校應對其所屬教職員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各教育事業主管機關應輔導所屬學校落實辦理,合先敘明。
三、為協助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輔導所屬學校執行該法規定之3小時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所需師資,教育部委託中原大學執行「校園職業安全知能提升暨教育訓練推動計畫」,於107年度辦理「一般種子師資培訓課程」,以培訓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所需之種子師資。
四、本培訓計畫藉由培養種子師資,除作為未來各級學校職業安全衛生師資之授課教師外,另可協助培訓各國民中小學自然科教師、高級中等學校及大專校院進行實驗及實習操作場所教學之教師、須進入實驗場所之學生及研究助理,以及各校辦理環安衛相關業務之人員等,使該等人員能持續辦理相關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活動。
五、本次一般種子師資教育訓練培訓課程,共計1場次,限額50名,相關資訊如下:
(一)辦理時間:107年7月9日(星期一)至7月11日(星期三)。
(二)辦理地點:中原大學─生物科技館3樓301教室。
(三)優先培訓對象:
1、高級中等學校:非理工醫農餐飲科別教師,或進行實驗教學及實習操作場所之教學、管理職務教師,或辦理相關環安衛業務之人員。
2、國民中小學:自然、生物、物理、化學、理化等教室之教師或管理職務之人員。
六、報名方式:請至教育部「學校安全衛生資訊網」(https://www.safelab.edu.tw/)之「種子師資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星期六),額滿為止。
七、本案參加人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之原則下,由各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
八、本次培訓課程簡章及「種子師資培訓證明書」申請流程詳如附件。
九、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中原大學環境風險管控研究中心葉庭岑小姐,電話:03-265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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