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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觀護協會舉辦之「第17屆金舵獎選拔表揚辦法」及「第17屆旭青獎選拔表揚辦法」及相關資料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觀護協會107年6月20日觀協鋒秘字第0107000019號函辦理。
二、該協會為倡導社會優良風氣,選拔全國從事非行兒童或青少年輔導、社區觀護處遇、犯罪矯正以及更生保護等工作優良人員,表彰其犧牲奉獻之精神,特舉辦旨揭選拔活動。
三、旨揭選拔活動受理推薦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8月22日止,相關資料請以雙掛號郵寄至台中市觀護協會(403台中市西區康樂街6之3號),另電子檔請寄送:k0910428306@yahoo.com.tw。
四、其他相關辦法請參閱附件,或逕至該會網站金舵&旭青獎專區(網址:http://www.pbaroc.org.tw/link8.asp)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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