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桃園市107年度模範身心障礙者、模範身心障礙家庭照顧者及模範身心障礙服務人員遴選計畫」訊息供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07年7月26日桃社障字第1070063549號函辦理。
二、推薦資料請於107年8月31(星期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前,以免備文方式逕送桃園市政府社會局,並請務必將檔案以電郵方式傳送至103210@mail.tycg.gov.tw,方為報名成功。
三、旨揭計畫請逕至桃園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國際身心障礙者日下載(網址: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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