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國樂)班新生暨插班生鑑定二次招生簡章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暨福豐國中108年4月24日福國輔字第1080003166號函辦理。
二、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最新消息處及招生學校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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