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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市108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二次招生簡章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桃園市國民教育階段藝術才能班鑑定工作作業要點暨大園國中108年4月29日大國輔字第1080003250號函辦理。
二、旨揭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最新消息處及招生各校網頁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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