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104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音樂班鑑定招生簡章1份,請家長詳細參閱。
說明: |
一、 |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
二、 | 本案鑑定重要時程如下: |
(一) | 招生報名:104年3月25日起至104年3月27日止。 |
(二) | 書面審查結果公告:104年4月8日。 |
(三) | 術科共同科目、個別測驗:104年5月2日至104年5月3日。 |
(四) | 登記分發:104年5月15日。 |
三、 | 本案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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