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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市104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美術班鑑定招生簡章1份,請家長詳細參閱。
說明:  
一、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 本案鑑定重要時程如下:
(一) 申請報名日期:104年3月24日起至104年3月26日止。
(二) 書面審查結果公告:104年4月2日。
(三) 術科測驗時間:104年4月25日。
三、 本案簡章可至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網站下載(http://www.tyc.edu.tw/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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